- 本優惠專案之分期金額無法享有紅利點數或現金回饋。
- 分期專案之還款方式為申請金額按每一月為一期,分3期平均攤還,未能整除之金額併入首期繳納;每期分期之本金列入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且不得動用循環信用。
- 非分期之交易若使用循環信用方式繳款,應依信用卡約定條款計收循環信用利息。
- 持卡人完成分期設定並經華南銀行核准後,自完成分期設定日起至活動結束日止,以實際刷卡消費日期為準,凡指定卡片單筆消費金額達3,000元(含)以上,實際簽帳金額依商店請款金額為準,該筆消費於廠商請款入帳時即依持卡人設定之分期期數進行分期入帳,若為國外消費款係以國際信用卡組織於匯率換算後入帳至持卡人帳單上之新臺幣為準;若紅利折抵之消費,依折抵後之實際刷卡金額計算,當月產生退貨交易,將視為消費金額之減項。
- 本活動所稱之「一般消費」,係依華南銀行公告之「華南銀行信用卡/簽帳卡一般消費定義」為準。
- 若指定卡片因有效期間屆滿或損壞、遺失、遭竊等原因而由華南銀行補發或換發新卡,該換發之新卡繼續保留分期功能。
- 分期功能核准設定後,持卡人可致電華南銀行客服專線(02)2181-0101終止分期功能;持卡人終止分期功能後,自完成終止日當日起之刷卡交易則不適用分期功能。
- 持卡人若於分期還款期間內有停卡、逾期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則所有未償還之分期本金餘額將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下期之信用卡帳單之應繳金額。
- 持卡人按月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時,該溢繳之金額將列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抵付下期帳單之應繳款項,不會提前抵沖本活動未到期之帳款分期本金餘額。
-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華南銀行之事由,華南銀行保留本活動之修改、變更、取消或暫停之權利,更動之活動時間與內容方式,以華南銀行信用卡網站公布者為準。
- 本活動相關內容如有疑問,請洽華南銀行24小時客戶服務中心(02)2181-0101。
※每期手續費皆為申請金額之0% 分期利率為0%,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1)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
(2)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6年1月1日。